扬子晚报网4月22日讯(通信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)近日,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。报警东说念主称,在该中队辖区虹南路,一辆货车与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擦。
图为电动车被大货车前车撞倒
接到该警情后,湖熟交警中队立即安排警力赶赴现场不竭。民警在事故现场看到,一辆货车斜停在虹南路北向南左侧车说念内,车头左侧压着一辆电动自行车,现场很是惊悸。在现场,两边驾驶东说念主向民警评释了事发的过程。
据电动自行车驾驶东说念主胡某默示,事发时,我方是沿虹南路由北向南直行,行驶至事发路段时,发现对方货车正在慢慢通行,于是便准备从左侧车说念超车,此时对方瞬息向左转向,我方赶忙刹车并继续向左变说念逃匿,但距离太近仍是发生了碰擦。
而货车驾驶东说念主乔某默示,我方是送货的,蓄意地在事发说念路东侧路边,那时是准备掉头将车停放在蓄意地门口。因为驾驭蓄意地了,乔某有些豪放,掉头前莫得不雅察后方路况,直到发生碰擦后,迫切刹车,这才发现电动自行车被压在前轮处。
所幸在该起事故中,未形成东说念主员受伤。经交警认定,此起事故由乔某承担一皆背负。
交警指示,驾车掉头、转弯时,一定要仔细不雅察路况,确保本身偏激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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